龍鳳銀幣只是俗稱,確切應叫十二章圖銀幣.
1912年魯迅應教育總長蔡元培之邀到教育部任職,同年5月隨教育部遷往北京,與錢稻孫.許壽棠一起受民國政府委以設計中華民國國徽之任。在三人擬定的國徽圖案中,含有包括日.月.星辰.龍和華蟲等十二種中國古代的吉祥物,故被稱之為“十二章圖”。“華蟲”是甚麼?按《辭源》解釋:“華蟲者,謂雉也”。蟲是鳥獸的總稱,華作草之花解,雉羽毛美麗如花而稱華蟲,即圖案中與龍立於兩旁,被人誤為“鳳”的山雞是也。“十二章圖”象徵國運長久美好,但可能圖案過於複雜,當時並未被民國政府所採納。
1923年天津造幣廠要製造新銀幣以更替袁世凱頭像幣,便以“十二章圖”作為新幣的圖案,後因嫌其有較濃厚的帝王色彩而未有實行。當時製成的樣幣,特別是極少量的銀樣金幣便成了中國近代幣之珍品。1926年,直隸督軍兼省長褚玉璞命令天津造幣廠制行新輔幣,又重新採用“十二章圖”作為圖案(即此對所謂“龍鳳銀幣”二角,一角),曾流通於京津一帶。
所謂“龍鳳銀幣”的“十二章圖”是魯迅先生參與設計的,但設計的原意是國徽,而不是貨幣。不過魯迅先生對
古幣確實有過不少興趣,在北京居住時,他曾到
琉璃廠購買過不少古幣,至今在北京魯迅博物館裡仍有他生前所藏的古錢。
不是“龍鳳”,而是龍與山雞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