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銖錢有何標誌 錢幣產生的背景
三銖錢是收回鑄幣權的標誌。古今對三銖錢始鑄時間的錯亂,主要源於其背後的兩大歷史背景:一是景帝劉啟後元三年(公元前154年)的吳楚“七國之亂”,勢必使中國又回到戰國時代的割據局面;二是武帝對匈奴長達15年的戰爭。前者涉及到西漢政權的根基,後者則屬於“馬邑之謀”引發的報復性事件。然而,足以使武帝實行以“銖”重入錢文方孔圓錢大變革的,並非“元狩始鑄說”者那麼簡單“欲發行輕錢彌補國用不足”的問題。
“吳楚七國”之所以“亂”,其根本原因在於漢代“使民放鑄”的貨幣制度。漢文帝前元五年(公元前17年)新鑄“四銖半兩”法錢時,廢除呂後時的“盜鑄錢令”,復高祖放民私自鑄錢。是時,文帝賜寵臣鄧通蜀嚴道銅山(今四川滎經縣)自鑄錢,後又賜握有軍政大權的吳王劉濞“即山鑄錢”,當時就受到賈誼的反對,他的意見卻沒有被文帝採納。劉濞鑄錢“富埒天下”後(鄧、劉等鑄錢可與官鑄錢媲美),於景帝三年(公元前154年)終於借勢起兵反叛,漢朝的半壁河山全部陷入叛軍掌握之中,而劉濞卻並沒有因景帝的妥協而停止行動,他坦白地說:“我自己要當皇帝”,中國幾乎回到戰國時代的割據局面,幸而景帝明智地任用大將周亞夫,才很快地平息這場叛亂。此事件《漢書·食貨志》有明確記載:“上不聽。
是時,吳以諸侯即山鑄錢,富埒天子,後卒叛逆。鄧通,大夫也,以鑄錢財過王者。故吳、鄧錢布天下。”因此,“七國之亂”的根源是“使民放鑄”。景帝中元六年(公元前144年)吸取吳楚七國之亂的教訓,收回四銖半兩鑄幣權為官府所有。但由於其前後市面上大量流通的“四銖半兩”錢,魚目混珠,景帝的兒子武帝劉徹繼位後,便改鑄具有官鑄標誌性的“三銖”錢。三銖錢“銖”之“金”字旁下身從“王”,且“王”字大“朱”字小,便是其標誌性特徵所在,也是辨偽標記。
以“銖”重入錢文有何意義 三銖錢重大改變
三銖錢是“名”與“實”的統一。武帝在景帝收回官鑄鑄幣權後,從建元元年(公元前140年)到元鼎四年(公元前113年)最終以五銖錢統一貨幣的二十七間,加緊開展了六次幣制改革,三銖錢便是武帝進行的首次改革,其主要內容是以“銖”重入錢文,實行錢幣名稱與實際重量的統一。漢初的錢幣,史籍上記載的只有呂後的八銖“半兩”和“三銖”錢是名符其實的,而以官鑄三銖錢並實行市場上“稱錢衡”制度,便於民眾識別和接受民眾監督,這在漢初貨幣中還是第一次,也是漢武帝此次幣制改革的重要舉措。筆者收藏的這5枚重於三銖的創建品“法錢”,則是對其此次幣制改革史料的補充。
這5枚三銖錢由筆者同時在我國西南地區一人之手購得,均為熟坑錢,儘管其銹色相似但層次不同,流通磨損缺陷也不一樣,字口間還殘存有土銹,應為批次出土品;其錢文“銖”之字“金”寫法為頭頂“△”形下四橫書“王”,其書寫版式可見宋志強《中國
古錢幣庫》第138頁拓圖(天津古籍出版社,2003年1月),屬真品無疑。通過對這5枚“超重”錢幣總量的分析研究,發現其是稱重8枚三銖錢的法錢。以“銖”重入錢文是五銖錢的鋪墊。三銖錢自建元元年始鑄後,由於其錢輕,很容易造成“盜鑄”,且武帝於建元五年(公元前136年)為準備對匈奴的戰爭,所鑄“半兩”重四銖,實際減重後又稱“三分錢”,從三銖錢鑄行僅四年左右,出土及傳世很少,得知它所承擔的社會流通功能有限,所以《漢書·武帝紀》:“(建元)五年春,罷三銖錢,行半兩錢”,這進一步說明三銖錢並非“欲發行輕錢以彌補國用不足”。
而實際上漢武帝對匈奴的戰爭軍費來源,除“行半兩”錢外,是因富室豪門“財或累萬金而不佐公家之急”,武帝採納張湯的建議,所造以法令強制推行的銀錫合金“
白金三品”及皮幣大額虛幣,因“民不寶用”,一年多後廢止。儘管如此,三銖錢以“銖”重入錢文的這次大變革,為武帝最終以上林三官五銖真正統一貨幣,其鋪墊地位和作用是不可低估的。如三官五銖所採取的以“銖”重入錢文、由官爐統一鑄造、設“三官”審查成色、“重如其文”、五銖錢上鑄內外廓(面無內廓)等徹底統一貨幣的措施,都有可尋的三銖錢烙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