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孝宗朱祐樘,弘治十六年,兩京及各省錢局開鑄“弘治通寶”錢,定制每文重一錢二分,並規定了每年的鑄額弘治十八年五月,帝下令戶部調查各地鑄造“弘治通寶”的情況,各地所鑄僅為計畫的十分之一、二;到了正德二年,四月下令各省全部停鑄。前後鑄期不足四年。版式為小平錢,光背。有大字光背版式,比較少見,傳世品有一枚當十大錢,可能是試鑄樣錢。弘治通寶存世量較其他明代錢幣為少,製作不精,文字粗拙。從“治”字的三點水旁不同寫法,可分為“連水治”和“分水治”兩,從“治”字的三點水旁不同寫法,可分為“連水治”和“分水治”兩種大的版別,其中“分水治”相對少見一些。由於製作粗糙、多薄小,因而字口清晰的“弘治通報”價格較普通其他明朝錢幣高一些,市場價50元左右。[1]大版別,其中“分水治”較少見,價格較普通明朝錢幣高。
弘治通寶,常見為小平錢,多數製作不精,字口不清,大致根據“治”字三點水旁寫法不同,分為“分水”和“連水”治兩種,版別研究尚未系統化全面化,目前市場價格在50元左右。2012年5月華夏古泉網拍出一品弘治通寶母錢,稀見,成交價格8400元,折十型大錢罕見。
正德九年後,到明孝宗弘治十六年(公元1503年),共六十八年未再鑄錢。弘治十六年,鑄行了“弘治通寶”,此錢皆為小平錢。光背無文,真書直讀。此錢版本較多,各地所出,略有差異,弘治通寶,常見為小平錢,多數製作不精,字口不清,大致根據“治”字三點水旁寫法不同,分為“分水”和“連水”治兩種,版別研究尚未系統化全面化。
明孝宗朱祐樘,弘治十六年,命北京、南京兩京外山東、福建、湖廣等13省錢局開鑄“弘治通寶”錢,定制每文錢重一錢二分,並規定了每年的鑄額。然弘治十八年五月,帝下令戶部調查各地鑄造“弘治通寶”的情況,各地所鑄量僅為計畫的十分之一、二;到了正德二年,四月下令各省全部停鑄。前後鑄期不足四年。
版式為小平錢,直徑24~26mm,現發現均為光背。有大字光背版式,比較少見,傳世品有一枚當十大錢,可能是試鑄樣錢。弘治通寶存世量較崇禎、天啟等其他明代錢幣為少,製作多不精,文字粗拙,筆畫粘連,大小不一,背多平夷。其錢配比含錫量較高,因此多青灰質,暗灰色,另有少許呈現紫褐色。從“治”字的三點水旁不同寫法,可分為“連水治”和“分水治”兩種大的版別,其中“分水治”相對少見一些。由於製作粗糙、多薄小,因而字口清晰的“弘治通報”價格較普通其他明朝錢幣高一些。
歷史年代:
明孝宗弘治十六年(1503)始鑄。
錢面文字:
面文“弘治通寶”楷書對讀,光背。
面值:
小平。
鑄造背景:
明孝宗朱祐樘,弘治十六年,兩京及各省錢局開鑄“弘治通寶”錢,定制每文重一錢二分,並規定了每年的鑄額弘治十八年五月,帝下令戶部調查各地鑄造“弘治通寶”的情況,各地所鑄僅為計畫的十分之一、二;到了正德二年,四月下令各省全部停鑄。前後鑄期不足四年。版式為小平錢,光背。有大字光背版式,比較少見,傳世品有一枚當十大錢,可能是試鑄樣錢。弘治通寶存世量較其他明代錢幣為少,製作不精,文字粗拙。
收藏價值:
弘治通寶小平錢製作不精,目前市場價格在50元左右,2012年5月華夏古泉網拍出一品弘治通寶母錢,稀見,成交價格8400元,折十型大錢罕見。